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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16:51:02
本报讯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冒充专利的商品进入市场,近日,贵阳市知识产权局指导该市“沃尔玛”、“北京华联”、“苏宁电器”等12家大型商业企业建立了专利商品购销管理制度,以规范商业企业经销专利商品的行为。
此制度从多方面对采购专利商品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比如,以上大型商业企业必须建立专利商品进货台帐,对标注专利号、专利标识的商品进行资料收集、确认和登记。在进货时,如有专利商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该专利商品的专利证书和当年的专利年费缴纳收据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采购。另外,还定期对专利商品进行核对,发现专利到期和法律状态无效时,立即停止销售。
据悉,贵阳知识产权局在市场调研中发现,不少市场存在销售冒充专利商品行为。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控制冒充专利商品流入市场,特建立了此制度。(安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