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商标网
>>
商标品牌
>>
品牌维权
>> 正文
专题栏目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调查
没有任何调查
“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非知识产权——评海南亨新诉江苏鹏鹞侵犯“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不正当竞争案
“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非知识产权——评海南亨新诉江苏鹏鹞侵犯“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不正当竞争案
作者:
中国商标…
文章来源:
中国商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13:05:51
案情回放
原告海南亨新药业有限公司诉称,其生产的“抗癌平丸”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取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保护期为2002年9月12日至 2009年9月12日。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只限于由取得保护的企业生产,其他非持有保护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仿制和生产。被告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在原告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之后,继续大量生产和销售同品种的“抗癌平丸”,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在中国医药报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80万元。
被告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答辩称,“抗癌平丸”是其于 1974年研制、1979年首先生产,并已获得国家批准生产,依法享有在先权,不是仿制,不存在侵权。中药保护并无绝对排他权,被告也已按规定正在申报同品种保护,且在公告6个月后停止了生产,未违反有关规定,更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原告诉讼系滥用诉权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否创设新类型知识产权;被告生产销售“抗癌平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侵权。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原告提出其在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之后,即享有“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该权利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是一种类似于专利权的新型的知识产权。该权利仅属于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所有,它对于生产同品种中药、但未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是绝对排斥、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然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属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中药生产低水平重复,实际是中药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并非创设知识产权制度。同一种中药品种,如果没有企业去申请中药品种保护,则每个企业均可生产,如果有一家企业申请并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则其他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也必须去申请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请将不允许生产同品种中药。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技术秘密,该条例并未创设新的知识产权。“抗癌平丸”属于二级保护品种,该药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原告申请中药保护之前已在药典上公开,已进入公有领域,中药品种保护不要求新颖性,非创新药物也可众得到保护,因而所保护的不一定是知识产权,而进入公有领域的现有技术是不应当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授权特定企业垄断这类现有技术无疑会损害公众的利益。
多个中药品种保护生产权可以并存,只要符合条件,国家可以批.准多个药品企业生产同一品种的中药。原告主张的“中药品种保护专属权”实质是-)种来源于行政许可的生产权,不符合知识产权独占性、专有性等特征,原告无权禁止其他企业生产同品种中药。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由于被告是“抗癌平丸”最早的研制生产单位,所有生产批准文件一应俱全,属于合法生产。在2002年9月原告的中药保护品种公告之前,即2002年7月,被告已经依法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抗癌平丸”中药同品种保护申请。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告并无违反行政法规之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对泄密、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等行为只规定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没有规定民事责任,被告的行为既不属于泄密,也不属于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原告依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主张其享有民事权利、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无法律依据。
本案被告在原告取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之后继续生产“抗癌平丸”的行为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也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原告不构成对被告的不正当竞争侵权。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行政法规生产、销售中药品种,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请求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处理。据此,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时间:2006-2-15
记者:韦晓云
中国商标网
-中国商标注册在线--国家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上一条商标品牌:
注册商标不应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进行保护
下一条商标品牌:
日本反垄断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
【字体:
小
大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省、市、区政府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网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网
佛山市顺德区政府网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
广州市政府网
深圳市政府网
珠海市政府网
汕头市政府网
韶关市政府网
河源市政府网
梅州市政府网
惠州市政府网
汕尾市政府网
东莞市政府网
中山市政府网
江门市政府网
阳江市政府网
湛江市政府网
茂名市政府网
肇庆市政府网
清远市政府网
潮州市政府网
揭阳市政府网
云浮市政府网
--2005年度十佳政务网站--
佛山市政府网
顺德区政府网
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禅城区政府网
南海区政府网
市旅游局网站
市交通局网站
顺德区国税局网站
市行政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网站--
中国商标网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办公室
世界知识产权局
中国注册商标在线
--友情链接网站--
泛珠三角中小城市网
中国电子政务资讯网
中国城市商业服务业合作与发展大会网站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吉林省双辽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民航网
中国电子政务网
中国电子政务工程服务网
中国城市网
--其他友情链接--
泛珠三角中小城市网
中国商标网-中国商标注册在线 北京欧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承办
服务电话:010-51662646,5166240;版权所有,严禁复制,违者必究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中国商标网